关于拟确定(或认定) 李鑫涛 等 127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3-21浏览次数:

经党员和群众推荐、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报分党委(党工委)备案,拟确定(或认定)李鑫涛等12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7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254

电子邮箱:zhouxf803@163.com


附:拟确定(或认定)李鑫涛等12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总支部、工委)(盖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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