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

一、院校简介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设有105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4个国家一流专业,25个省级一流专业。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1大学科门类。

(二)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直属长江大学的26个教学院部之一,学院承担着长江大学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和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法学教育始于1994年,是最早一批开展法学教育的湖北省属高校。2015年获批法律硕士(省属高校第一家法律硕士授权点),2018年入选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省级项目), 2021年法学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始于2005年,2018年获批社会工作硕士(MSW)授予权,设有荆州市社会救助管理站研究生工作站(省级平台),学校社工专业以司法社工、救助社工为重点,注重协同育人、服务地方,侧重于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灾害救助等领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1中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1中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2)网上确认: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时间

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初试科目

法律硕士 (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刑法学 、民法学)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 中国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31社会工作原理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三)复试时间

另行通知,请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长江大学法学院网站复试信息发布。

(四)复试内容

1.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复试内容:外国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社会工作硕士:

复试内容:外国语,专业能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综合素质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社会政策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

五、参考书目

(一)法律硕士为全国联考科目,考试内容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大纲。

(二)社会工作硕士

社会工作原理参考书目:

1.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32014.11重印);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1

3.风笑天,《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11

社会工作实务参考书目:

1.许莉娅,《个案工作》(第二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22015.12重印);

2.刘梦,《小组工作》(第二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2016.11重印);

3.夏建中,《社区工作》(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六、学费

法律硕士与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其他专业8000/·

非全日制:其他专业12000/·

七、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定向就业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文化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分学术之星、竞赛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等四个单项,奖励金额为每生5000元,评定工作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0716-8062153

QQ群:43915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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