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新月:女,22岁,汉族,共青团员,法学11803班,河南濮阳人,高中毕业于河南省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出于对法律知识的热爱,她始终刻苦钻研,积极上进,勤奋好学,在各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为提高自身法学素养、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大学四年间,作为法学院君和辩论队一员,积极参与星火杯、晨曦杯、九章杯等各项辩论赛并多次取得优异成绩,作为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的一名优秀干事,多次参与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并参与组织大型法律话剧《你好,打劫》,曾于郢都论坛社与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举办的无领导小组讨论决赛中荣获“优秀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注册中国志愿者,三治社会实践调查、图书分享活动、迎新志愿等多项志愿活动中都有她积极参加的身影,曾获得中国青年驻联合国代表团志愿者项目气候变化公约cop24成就奖励证书;积极参与校外实践实习,大学寒暑假期间,分别与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县公证处进行实习,获得领导同事一致好评和赞扬,曾获南乐县司法局表扬信,曾获南乐县第五届龙舟大赛女子小龙舟组第三名。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曾获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曾获“优秀团员”;曾获法学院第八届法学专业基本功大赛优秀辩手;曾获评“长江大学三好学生”;现已考取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毕业感言:“知命不惧,日日自新”,不要随意向命运低头,真真正正决定我们命运的,从来都是自己,人生就是在不断学习中得到提高与完善,在不断地发掘潜力与突破自我中探知和摸索自我价值,今后,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坚定的信念和求知的殷切心态去迎接新的未知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