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庆期间研究生教学安排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庆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按照学校《关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10月1日国庆、中秋双节放假1天,10月2日-10月8日按已安排研究生课表开展教学活动,10月3日-10月4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周末已安排教学任务的老师正常上课。

各培养单位调停课由任课教师在线申请、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研究生秘书老师审核通过,研究生院在线审核才能生效。学院是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的审核主体,必须加强对研究生任课教师的调停课审核把关,严格审批调停课具体事由,规范研究生课程管理,杜绝随意调停课现象。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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