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3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电子注册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7]136)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年电子注册对象

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范围: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取得学籍的我校各类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学年注册对象为除新生以外的在校生2021级新生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自动完成学年注册。

二、学年注册工作安排

1.2021113日各学院(部)学籍管理老师到教务处学生信息服务中心领取《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表》。

2.组织学生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并在《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表》上签字确认。学籍信息是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信息依据,因学生本人不认真核对引起的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不正确产生的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本人登录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信档案栏进行实名注册(需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后查询、核对本人信息。发现学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错误需要更正或学生信息发生变更的,按《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基本信息修改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17]137)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并在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附件1中做登记

3.在《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表》中,“注册状态”分三类:注册学籍、保留学籍和休学(保留学籍和休学的学生已经办理了复学手续,因未正式发文,故注册状态未更改)。“未发文异动”中记载的是这学期已经在学籍科办理过异动手续但未发文的异动信息,若是因为这些异动导致学信网上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不用在《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上登记。所有的异动在正式发文后会及时在学信网上进行标注,请相关学生持续关注。

4.汇总与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不一致的学生信息,并按照《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做好登记,如全体无误则在《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上“全体校对无误”前的方框中打“

5.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表》和《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报教务处学生信息服务中心(20211112日上午11:30前)。《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反馈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xxzx@yangtzeu.edu.cn,邮件主题为“2021年在校生学籍信息校对-(具体学院名称)”。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部)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在校学生学年注册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学年注册的实施,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做到按时、详实、准确。

2.各学院(部)对本单位的学籍进行认真清理,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生信息中心联系。

3.学生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要注意保密。

教务处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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