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推进会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12-14浏览次数:

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长大校发〔202340号)相关工作安排,法学院举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推进会,集体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为把握审核重点的基础上写好学院自评报告展开热烈讨论。学院决定采取书记牵头、各分管领导组织,法学系、社工系、教学办、学工办、院办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分解完成指标体系所有项目要求的任务,集中全院力量、认真对待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和相关支撑材料的存档工作;进而深入分析学院办学过程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整改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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