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07-02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生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周胜美 李华成

副组长:杨春磊

纪检监督:严星

 员:唐飞  杜厚扬  邱祥  王惠慧  王蕾

 书:刘依强

二、接收人数

专业代码

2024招生专业(类)名称

高考未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

招生类型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030101K

法学

文理兼收

不限

普本

20

030302

社会工作

文理兼收

不限

普本

30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拟转入法学专业学生,2024-2025学年大一上、下学期必修课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拟转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2024-2025学年大一上、下学期必修课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0

2、取得学校文件(长大校发202412号)认定的A类或B类竞赛奖项的学生(排名第一),不受以上第1项基本条件的限制

3、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4、身心健康

四、具体程序

1、学生申请(202598日上午8-9月10日下午5),逾期不接受补报。

2、学院组织面试:

时间:2025年915日(具体待定)

地点:文科大楼二楼法学院实习实训中心

说明:相关同学加入QQ群:757664803,方便接收通知。现场面试全程录像、全程记录,材料妥善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内容及占比

1、外语听说(20%):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对所报专业和职业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面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综合成绩按高低排序,拟转入法学专业20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拟转入社会工作专业30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

七、学院公示结果

2025年918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议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16-8062153  

工作QQ群:757664803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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