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第2次)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04-12浏览次数: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拟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习

方式

学位

类型

接收一志愿

专业范围

择优条件

035101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专业型

035101法律(非法学)

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时,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者优先;总成绩相同且CET6都达到425分及以上者,2门业务课总分高者优先。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35102法律(法学)

0301   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专业型

035102法律(法学)

0301   法学

035200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35200社会工作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招生和调剂政策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国家划定的A类初试成绩资格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与考生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调剂注意事项

1. 法学院接收调剂系统报名于4月13日8:00-20:00开通,届时考生须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根据调剂要求如实填写个人CET4/6成绩、专业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报名结束后,根据符合申请报考我院基本条件及择优复试条件要求,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线上复试。

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要求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同意复试的考生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3.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收到长江大学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

4. 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法学院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5.以国家调剂系统中实际开通接收调剂的专业为准。

四、联系方式

1.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16-8062153

2. 法学院研招调剂第2次咨询群299427762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s://fx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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