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24年度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当前地方治理面临的复杂现实,以进一步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过程中地方治理活动的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基层理论、因应策略、地方经验凝练为主要研究方向,通过对现实问题的研究总结、提出应对之道,从而为加快推进湖北地方治理现代化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指南
数字技术在地方政府建设活动中的应用研究
数字技术赋能地方治理的路径研究
数字技术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中的应用研究
数字技术赋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路径研究
数字技术在地方法律实施监督活动中的应用研究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地方治理法治化研究
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地方劳动者就业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地方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地方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路径研究
地方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协同立法研究
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水资源保护协同立法研究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法律保护机制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重点问题研究
加快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机制研究
地方耕地保护与治理法治化研究
地方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地方推进乡村公共服务均衡化经验研究
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力路径研究
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研究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湖北实践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城乡融合发展历程研究
湖北“共同缔造”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成效研究
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研究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
党建赋能基层治理的实践路径研究
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研究
省域基层治理共同体构建研究
德治视域下的基层治理实践路径研究
自治视域下的基层治理实践路径研究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除面向本中心的研究人员外,本年度申报人员范围适当拓展至本省范围内有志于从事地方治理研究的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界人士。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中心课题;鼓励业务精通且擅长理论思考和研究的法律实务人员申报中心课题;鼓励研究人员自带选题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
2.为避免重复立项,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长江大学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课题的,或承担本中心课题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课题申报人。
3.申报年度内,课题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两个课题的申请。
4.为保证课题后续的顺利完成,近三年内,有未按有关规定完成已立项课题的负责人请勿申报。
5.课题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课题研究的真实性、独立性、原创性。
6.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在评审会议召开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及未来两年的申报资格。
(二)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类别。
1.重点课题的申报要求:(1)重点课题优先支持曾有相关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等研究经历,或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基本完成前期研究的项目;(2)课题选题需符合中心建设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能够针对当前我国地方治理面临的基本、现实、重大、疑难等问题进行理论研讨或者提供现实指导;(3)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
2.一般课题的申报要求:(1)一般课题的申请人可结合选题指南进行自主选题,也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研究兴趣围绕地方治理进行自主选题;(2)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实用性较高的选题;(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获得硕士学位。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的结项成果为公开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理论文章、获得相关实务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具体要求:(1)重点课题的结项成果至少须为1篇T2级以上的期刊论文,或1份获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附完整版调研报告和成果要报);(2)一般课题的结项成果至少须为1篇T3级以上的期刊论文,或2篇专业性学术期刊论文,或1份获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附完整版调研报告和成果要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课题,中心将撤销其立项的资格,其课题负责人未来两年内不得申报中心的课题:(1)研究成果有严重的政治问题;(2)存在抄袭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3)擅自更改研究内容。
3.课题资助标准及支付时间:(1)重点课题20000元/项,一般课题5000元/项;(2)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项后支付。
4.课题完成时间:(1)重点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到2.5年;(2)一般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到1.5年;(3)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
注:1.以上课题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字样;2.期刊论文分级具体参照《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期刊分级办法》(附件1)(包含专家意见反馈增订的高质量期刊分级目录)(附件2);3.发表于《华东政法大学负面清单期刊目录》上的论文不得作为一般课题的结项成果(附件3)。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1.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截止。课题申报人须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一份和《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至中心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1287031701@qq.com.
2.课题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书、活页)请自行从长江大学法学院/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学院主页(网址:https://fxx.yangtzeu.edu.cn/、https://mks.yangtzeu.edu.cn/)登录下载。
3.课题负责人填写《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附件4)、《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5),类别选择“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祥联系电话:13217261756
中心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大楼1117室
附件:
1.《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期刊分级办法》
2.《长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期刊分级目录》(2024年专家增订版)
3.《华东政法大学负面清单期刊目录》(2024年版)
4.《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
5.《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省域基层治理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