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学工办初审、学院审核、学生答辩、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1161
办公室地址:南苑18A114办公室
名单如下:
洪傲杰 周心男
长江大学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