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经听取团小组、培养联系人、团员和群众意见(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分团委备案后,拟确定张道重、王贤彪、罗屿桐、陈嘉倪、李彭杰5名同志为团员,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团员条件,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院团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团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7日(5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662
电子邮箱:1974003140@qq.com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