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决定,报分党委(党工委)备案,拟确定(或认定)肖思琦等10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 9月17日至2023年9月23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662
电子邮箱:1974003140@qq.com
附:拟确定(或认定)肖思琦等102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共长江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总支部、工委)(盖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江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