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华成 周胜美
成 员:彭泽君 胡红霞 唐 飞 杜厚扬 王 蕾 刘依强
二、接收人数
拟接收12名学生转入法学大类学习。6月,根据相关考核要求,本批次同学须参加二次分流(法学、社会工作)。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不得低于2.0;
2、身心健康;
3、教务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四、具体程序
1、学生申请(2023年2月27日上午8点-3月5日下午5点),逾期不接受补报。
2、学院组织面试:
时间:2023年3月9号(待确定)
地点:待通知
说明:相关同学加入QQ群:719589002,方便接收通知。现场面试全程录像、全程记录,材料妥善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内容及占比
1、外语听说(20%):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平常对法学、社会工作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法律、社工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面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综合成绩按高低排序,前12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
七、网上公示结果
2023年3月14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名单上报教务处。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