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平级转专业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02-22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李华成  周胜美

员:彭泽君 胡红霞 飞 杜厚扬 刘依强

二、接收人数

拟接收12名学生转入法学大类学习。6月,根据相关考核要求,本批次同学须参加二次分流(法学、社会工作)。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不得低于2.0

2、身心健康;

3、教务处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四、具体程序

1、学生申请(2023227日上午8-35日下午5点),逾期不接受补报。

2、学院组织面试:

  时间:202339号(待确定)

  地点:待通知

  说明:相关同学加入QQ群:719589002,方便接收通知。现场面试全程录像、全程记录,材料妥善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内容及占比

1、外语听说(20%):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平常对法学、社会工作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法律、社工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面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综合成绩按高低排序,前12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

七、网上公示结果

2023314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名单上报教务处。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3223



附: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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