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学院材料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与表决,推荐李华成等17人符合专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叶秀进等6人符合兼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月24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法学院,联系电话 0716-8062153,联系人刘依强。
(一)专职硕士生导师17人:
李华成、朱帅、刘庆、胡骑兵、张敏敏、杨琳丽、解国华、徐莹、杜厚扬、王蕾、王惠慧、唐飞、陈群辉、陈欢、杨春磊、胡承武、程爱军
(二)兼职硕士生导师6人:
叶秀进、马波、卢显洋、张小梨、谭宇生、张婷婷
法学院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