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2022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更好地激励我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103 号),学校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评选2022年研究生单项奖。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见《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二)在校期间已获得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时,以前申请所依据科研、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二、评选范围

长江大学国家计划招收的在籍的基本学制内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奖励类别、名额及评定比例

(一)单项奖分为学术之星奖、竞赛之星奖、公益之星奖、文体之星奖四类。

(二)我院奖励人数指标为全日制3人(其中学术&竞赛之星≥2),非全日制2人(其中学术&竞赛之星≥2)。

(三)学院将从学术之星中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长江大学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候选人(附件5),参加学校十佳学术之星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各奖项均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长江大学2022年研究生单项奖申请审批表》(附件3),《法学院2022年研究生单项奖评定汇总表》(附件4),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审核研究生有关情况,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确定人选。

3.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5.学校审定,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日。

五、相关要求

(一)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若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追缴已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取消其下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请各位申报的同学务必于420日(周三)上午10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77544112@qq.com

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材料报送至南苑18A110办公室。

联系人:班元元、周港

联系电话:0716-8060662

 

 

法学院学工办

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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