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2020年研究生工作量的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5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发规处要求,计算2020年研究生工作量,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1. 计算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2. 计算办法如图

    2、实验和上机学时计算在总课时内,不单独计算。

    3、补修课程工作量按人数计算。一个人计一个课时。

    4、实践不计算工作量。

  3. 工作要求

    1、完成时间:20201214-1220

    2、各开课单位计算本单位全日制教学工作量。

    步骤:从教务系统导出2019-2和2020-1学期通过审核并已开课任务。

    ⑵把每条任务的实际选课人数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开。

    给出全日制人数课程人数系数(系数见图),并计算出全日制课时工作量。

  4. 和培养办核对课程教学工作量。(格式见表)

    4、学位办已提供全日制毕业生名单,各培养单位核实人数。

    研究生院培养办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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