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集中上课统计数据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0-14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与全日制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2020年,我校招生2020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242人,其中学硕26人,专硕216人。

现将2020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集中上课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申请报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集中上课申请(见附件1)。

  2. 汇总统计

    培养单位汇总申请人数,统计有关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

  3. 安排教学

  4. 研究生院根据汇总数据,征求开课单位意见,安排公共课(思想政治类、第一外国语、工程伦理、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等)上课时间和地点。

  5. 按往年惯例,一般安排在新生第二学期即2020-2021-2学期六级英语考试前四周集中上课。

  6. 专业课程由培养单位统筹安排上课。

  7. 专业课程可一个年级或几个年级同时开课,开课前要求在教务系统做好教学任务,排定课表,安排考核并于开课学期录入成绩。

  8. 如若必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可采取线上教学,但必须使用与教务系统对接的长江雨课堂进行上课、考勤和考核。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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