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加审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8-29浏览次数:

各教学学院(部):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本学期开学初补考结束后将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加审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审对象

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六级(日语......)成绩。

2、补考成绩和实践课成绩合格。

二、审核流程(同2020-2学期毕业资格审核流程)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教学学院(部)

917下午17点前完成本学院(部)毕业生学业情况核,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纸质教务处学籍科

(二)教务处

918完成本次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以及学籍信息审核

9月23日前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925前完成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学籍老师务必及时提醒本学院(部)老师916日前将毕业年级补考成绩和实践课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2、9月16日前因各种原因未将成绩录入并提交教务系统,导致学生补考成绩合格,达到毕业(学位)条件但错过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时间的学生,只能申请结业,可在今年12月份申请结业换毕业。具体由学院(部)负责解释。

3、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取得规定学分,且未取得的学分累计≤20,本人又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未取得的学分累计>20,可申请延长学制,如不愿意延长学制者,作退学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4、今年12月份只接受结业换毕业的学生。

 

 

                                                                                

  2021年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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