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法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20法学类专业分流工作,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2019]26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分流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长:周胜美 李华成

副组长:彭泽君 胡红霞 唐飞

员:唐飞 陈欢 胡艳华 何云 黄晓瑜 周晓峰

二、分流原则:

1、学科专业平衡,即保证学院两个专业间均有一定规模;

2、尊重学生意愿,即学生的专业选择会作为分流重要依据;

3、学院内部选择,即只能在法学、社会工作两个专业内选择;

4、公平公正选择,即在专业班级规模内,首先满足综合表现优异学生;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2021级社会工作专业暂定30—50人;

2021级法学专业暂定190--220

学生综合表现:(1)第一学期绩点;(2分流前拟组织《宪法学》《社会学原理》、《英语》三门课程的考试成绩;(3)其他;

学校政策要求特定学生须满足其专业选择的,学院按要求执行。

、工作安排

1、第八周前完成分流动员会和学生自愿报名摸底。

2、课程的考试在第八周周末进行。

3414日(周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定后向学生公布。

4、从2021-2022学年第一期开始,学生按分流后培养方案进行学习。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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