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周胜美

员:杨春磊 严 唐 飞 杜厚扬  刘依强 吴 敏

二、接收人数

拟接收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名转入法学大类学习。6月,根据相关考核要求,本批次同学须参加专业分流(法学、社会工作)。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3.0

2、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3、身心健康

四、具体程序

1、学生申请(2024226日上午8-31日下午5),逾期不接受补报。

2、学院组织面试:

时间:202439号(具体待定)

地点:待通知

说明:相关同学加入QQ群:902282746,方便接收通知。现场面试全程录像、全程记录,材料妥善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内容及占比

1、外语听说(20%):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平常对法学、社会工作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法律、社工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面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综合成绩按高低排序,前12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

七、网上公示结果

2024314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名单上报教务处。


附: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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