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法学院2021年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

各本科班级及各位本科生:

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法学院2021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单项奖学金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道德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及学校的各项活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学期内(春季、秋季学期)取得优异成绩、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

5、学生为我院在校学籍并按其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助学金里的各类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定。

1)正在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触犯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者;

3)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者;

二、单项奖学金类别及评定办法

(一)创新奖学金

为培养我院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鼓励我院发展创新型人才,特设立创新奖学金,获得如下荣誉可以申报:

1、科研成果:

类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地市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学科竞赛

类别

获奖等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部)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地市校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学科竞赛奖是指由国家、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优秀成果大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文艺汇演与竞赛;“湖北省高等学校美术大展”;“音乐舞蹈曲艺新人新作比赛”;大学生运动会等项目。

3、科研论文

公开发表论文,权威、核心期刊以学校确定的期刊为准。申请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留存。

(二)英语奖学金

为了培养优秀的英语人才,促进英语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同学掌握语言的能力,我院决定设定英语单项奖学金。主要为: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校园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申请时请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留存。

(三)文体活动奖学金

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设立本项奖学金。

本奖项奖励:

1.我院本科生在学校举办的校级文体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同学,个人项目奖励给个人,团体项目奖励给团队。

2.组织我院同学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本项所指的学校文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文化节、运动会。

(四)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评定办法:

1、评选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在评选学期内担任相关职务满一学期(无故离任或被免职者不得参评);

2符合评选范围〔见本条之2〕;

3在上半年度学校共青团评优中获得“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半年在学校评优中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

4)本奖项对优秀寝室长进行奖励,请在申请时备注,不占用班级名额。

2、评选范围

本项评选对象只限在本院团委、学生会、班级中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在院团委学生会担任职责的部门;在校级组织担任重要职位(部长或部长以上)的干部;校级优秀寝室的寝室长; 10以上的院级优秀寝室的寝室长。

3、评选方法

1采取申报制,以本人自愿申报为准,申请资料报院学工办审核,不申报者不参评;

2凡符合评选条件12的学生可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原始材料);学生工作办公室召开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对申报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讨论,结合评选条件及班主任意见,评选出该学期的优秀学生干部。

4、奖励范围及名额分配

1)原则上每班有一个基本名额,另结合本班学期末争优答辩排名予以附加名额,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该班参选资格自动取消。

2)本奖学金不设级别差,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每人等额奖学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3)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部门,由团委学生会评选小组确定,不占用班级名额。

(五)新闻宣传奖

在国家、省(部)级、市级、校级、院级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表新闻报道等宣传我院的文章,产生积极影响者给予奖励(附相关文章)。以上宣传报道奖励的等级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统一认定评定。

(六)优秀团会奖

为鼓励各班级积极开展特色团会,追求团会创新,为举办了优秀班团会的班级颁发奖励。(班级准备材料院团委学生会进行评比)

(七)优秀班集体(团支部)(春季奖项)

在学期末结合班级本年度综合表现(班风班纪、学习科研、党团工作、特色活动、所获荣誉、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班集体(团支部)争优答辩,奖励突出集体。

(八)优秀志愿者

奖励本院学生在本年度“暑期三下乡”或其他志愿活动中积极参与,无私奉献的同学。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个人表现优秀,获得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荣誉的。

(九)优秀社团干部

为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的发展,鼓励社团做出特色、做出成果特设立此奖。荆州市法律服务团、四叶草社会工作协会各推荐两名优秀干部。

(十)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门

为了鼓励我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热情设置此项。由团委学生会评选小组确定。

(十一)英语四级一次性通过奖(集体奖)

根据大一各班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考试的比例确定。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本次各项奖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学生本人对照条件,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学院评议:学院组织评议小组审议初评情况,决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3、公示发放:学院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3天,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励。

四、相关要求

1、科研论文评奖原则上是在202012月至202110月发表且已见刊的文章,仅有用稿意见的,见刊后再申请奖项。

2、奖项申请时提供的支撑证明材料原则上是2021年所获得的,以往年度的不再补评。

3、填表时,请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学生本人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各班务必将通知传达全班同学,各学生在11217: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南苑18A110)。申请材料不全的,不再通知补交,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联系人:班老师、白老师

附件一:法学院2021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个人)

附件二:法学院2021年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集体)

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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