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拟接收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 方式 |
学位 类型 |
接收一志愿 专业范围 |
择优条件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专业型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复试;初试总成绩相同时,CET6成绩 425分及以上者优先;总成绩相同且CET6都达到425分及以上者,2门业务课总分高者优先。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035102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专业型 |
035102法律(法学) 0301 法学 |
035102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专业型 |
035102法律(法学) 0301 法学 |
035200社会工作 |
非全日制 |
专业型 |
035200社会工作 |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招生和调剂政策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国家划定的A类初试成绩资格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
4、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与考生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调剂注意事项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届时考生须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根据调剂要求如实填写个人CET4/6成绩、专业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
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要求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同意复试的考生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3.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收到长江大学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
4. 除系统通知外,为确保考生及时回复复试通知,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法学院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5.以国家调剂系统中实际开通接收调剂的专业为准。
四、联系方式
1.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16-8062153
2. 2025年法学院调剂咨询QQ群:1039790950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s://fx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