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胜美 李华成
成 员:杨春磊 严 星 唐 飞
秘 书:刘依强
二、接收人数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拟转入法学专业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不得低于3.0;拟转入社会工作专业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绩点不得低于2.0
2、取得学校文件(长大校发【2024】12号)认定的A类或B类竞赛奖项的学生(排名第一),不受以上第1项基本条件的限制
3、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4、身心健康
四、具体程序
1、学生申请(2025年2月17日上午8点-21日下午5点),逾期不接受补报。
2、学院组织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日(具体待定)
地点:文科大楼二楼法学院实习实训中心
说明:相关同学加入QQ群:198708976,方便接收通知。现场面试全程录像、全程记录,材料妥善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内容及占比
1、外语听说(20%):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对所报专业和职业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接收。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面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综合成绩按高低排序,拟转入法学专业前36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拟转入社会工作专业前36名确定为拟转入学生名单。
七、网上公示结果
2025年3月6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拟转入的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16-8062153
工作QQ群:198708976
附:关于开展2024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校通知)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