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院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  李华成  周胜美

 员:  杨春磊  唐 飞    胡骑兵 王惠慧  刘依强 盛文军

纪律委员: 严 星

二、接收对象及计划

我校2023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专业

计划接收跨专业人数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法学

8

社会工作

30

三、接收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1、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2、转入法学:要求外语过四级,必修课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其中,院内社工转法学不超过5

     转入社工:外语过四级。院内转不限人数

3、身心健康

四、申请及面试时间

1、学生申请(2024826日上午8-829日下午5),逾期不接受补报。

2、面试时间:202497号(具体待定)
    
地点:待通知

  说明:相关同学加入QQ群:876120585,方便接收通知。现场面试全程录像、全程记录,材料妥善保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请转入法学专业考核

1、外语听说(20%):考查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查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平常对法学、社会工作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法律、社工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面试成绩=外语听说(20%+综合素质(30%+专业潜力(50%),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面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按高低排序,前8名转入法学专业。

六、申请转入社会工作专业考核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

七、网上公示结果

2024年9月10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按拟转入专业、姓名、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在本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两天。公示无异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补: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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