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法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工作,按照《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安排,经过动员宣传,学生志愿填报,依据2023-2024-1学期必修课平均绩点排序,综合考虑各专业师资、教学资源等因素,对2023级本科生组织了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4月17日-4月1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办,电话:0716-8062153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17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复试成绩及结果公示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