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和《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本科生院资格审核,本院考核。按照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分由高到低排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以下9名同学为拟接收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2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教学办,电话:0716-8062153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