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 26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法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2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面试具体方案;接受学生咨询;组织面试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同时负责处理面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长:周胜美、李华成
成员:杨春磊、胡红霞、唐飞、何云、雷礼
秘书:刘依强
二、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大一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3、本科生院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三、接收计划及要求
专业 |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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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5 |
是 |
其他学院转法学专业要求必修平均绩点不低于3.3,通过四级;院内转,社工转法学要求:本学期必修绩点在本班级前5%,一学年必修绩点在全年级10%,通过四级。 |
社会工作 |
10 |
是 |
其他学院转社工专业要求必修平均绩点不低于2.5,通过四级;院内转,法学专业转社工专业不限条件。 |
四、具体安排
1、面试对象
申请转入法学院且资格审核通过的2022级学生
2、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在QQ群另行通知,QQ群号码:869763442(秋季拟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加群);
(2)面试方式:线上或线下(待定);
(3)面试要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现场面试全程录像记录,资料备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及占比
(1)外语听说(20%):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读水平。
(2)综合素质(30%):考察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时事政治、意识形态、语言逻辑等。
(3)专业潜力(50%):考查学生平常对法学、社会工作的关注度及基本政治、法律、社工常识,学业规划及职业规划。
4、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接收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公示两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
五、其他
联系电话:刘老师 0716-8062153
法学院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