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和《法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平级转专业工作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资格审核,我院对通过审核的52名学生进行了面试考核。按照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分由高到低排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前20名为拟接收转入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2日-2022年3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教学办复核。电话:0716-8062153。
法学院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