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 〔2020〕106号)、《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大学法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先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法学院2023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推荐计划分配名额:6人。综合在校生人数和一流专业数,我院2023届本科生推免名额分配如下:法学专业5人,社会工作专业1人。
在第一轮公示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推免学生中,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在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所在专业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4日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向学院反映,电话:0716-8062153。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