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第二期遴选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8-29浏览次数:

根据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相关要求,学院决定面向2020级、2021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组建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实验班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为目标,通过周末课堂、线上讲座、导师制等手段加强其理论学习,通过实务部门游学、校内外实训基地实习等方式锻炼其动手能力,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施行双班主任制,由学院领导和实务部门专家领导共同担任。

一、计划指标

2020级、2021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各暂定20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无补考记录,绩点排名在年级前35%

3.2020级学生英语需通过CET六级,2021级学生需要通过CET4

4.有明确的与法学专业相关职业规划和学习目标,至少以法考、考研之一为阶段性学习目标。

(二)优先条件

1. 主持过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优先;

2.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优先;

3. 受过地厅级或省级学会以上奖励优先。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1-98日,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1275194990@qq.com,并同时抄送760040591@qq.com。纸质手写签名申请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南苑18A109)。

(二)学院审核。98-10日,学院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合格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测评。912-14日,组织对审查合格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以及个性品质等。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915日,拟录取名单在法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予以公布。

四、遴选监督机制

相关情况均通过法学院网站通知公示,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716-8060092

五、卓越班就读期间要求

1.必须以主持人名义完成申报1-2项大创项目;

2.必须全程参加学院组织的实务系统游学;

3.必须全程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

4.必须完成学院安排的实习实训计划;

5.必须完成相关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写作;

6.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专业相关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学生原行政班级不变,以线上虚拟班进行日常行政管理;

2.学院奖助学金、评优评先、实训、教室、图书等资源向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倾斜。

3“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学员不符合遴选条件或违反班规2次时自动淘汰,并向全院学生遴选补充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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