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

根据长大团函〔2022〕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团支部和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审评议通过,报学院党委审查同意,拟评选出赵世纪等35名同学为先进个人、法学12001班团支部等3个团支部为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师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31日(3天)

联系电话:0716-8060254(周老师)

 

共青团长江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附:法学院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1.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员(26人)

赵世纪  李  雪  李  静  魏  林  彭山丽  文馨涔  曹  愿  姚文静  崔海容

杨晓沐  宋育霖  熊思雅  黄显婷  魏鑫娜  刘若萱  王晓雅  王奕然  李涵悦

耿  璐  骆语杰  谭芸芸  何钰滢  仲昭冰  田晋宇  田应立  韩  畅

 

2.法学院共青团员标兵(1人)

佘美玲

 

3.法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8人)

税红玉  黄  振  阮赛菲  吕西霜  冯其莉  胡智豪  徐婷婷  周心男

 

4.法学院活力团支部(3个)

法学12001支部  法学12002支部  社工12001支部


5.优秀团支部书记(3人)

杜嘉悦   周文双  肖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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