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法学院决定面向本校研究生招聘兼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热爱、熟悉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的品质,工作热情高,身心健康。
3.中共党员优先,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自动化运用能力。
4.招聘人数:1名
三、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100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发工资,经学院每月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计发工资;
2.学院提供办公桌椅、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
四、有关说明
1.兼职辅导员工作由法学院负责管理,并接受工作考核;若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2.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2月28日下午5:30,纸质档交至法学院学工办公室,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报名表见附件。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1.学院学工办地址:南苑学生宿舍18A110
2.联系人:班老师 电话:0716-8060662
邮箱:914915977@qq.com
长江大学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