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
根据《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新教内学〔2014〕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情况进行综合审定,拟推荐周懿丹等3名同学(后附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师生可在公示期向院学工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3天)
联系人:班老师 0716-8060254
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拟推荐名单:
A档或B档(由学校评审):周懿丹
C档:赵艳 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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