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70多位来自省内高校、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成立大会,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茂林、蔡红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等领导出席。
上午9时30分,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蔡红耘主持进行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换届选举。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和《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章程》,湖北省法学会调研员陈亚男宣读了《湖北省法学会关于同意社会治理研究会理事会人选的批复》,选举产生了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我院院长李华成教授当选为副会长,副院长杨春磊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2011届法律专业校友原湖北斯洋(东湖高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凯律师当选为理事。
湖北省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筹备组副组长周凌教授汇报了筹备工作情况,他指出社会治理法学是湖北优势学科、特色学科,自2013年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就获批自主设置社会治理法学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2018年湖北开始探索部省高校协同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建设,202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长江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江汉大学、黄冈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签订“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协同创新合作协议,共建社会治理法学本科和研究生专业。
新当选的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作表态发言,湖北具有丰富的法学学术资源,湖北社会治理法学科建设基础条件好,在湖北省法学会的支持和指导下,新一届理事会同仁将共同努力,为开创湖北省社会治理学研究新局面和推动法治湖北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