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湖北省司法厅针对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起草的《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草案)》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此次论证会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法学院、长江大学法学院、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者,以及省武警总队、公安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消防救援总队等省直部门和机构共十余家单位的负责人共同讨论规章草案的修改建议。
与会人员逐一发表了意见建议。杨春磊依据《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立法成果,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技术性四个方面分别就该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制度设计、职责分工、措施手段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分析和风险评估,建议在后续的修改中继续挖掘、补足上位法依据,更充分地证成规章草案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并应从立法和法律实施前瞻性的角度考虑,将该规章制定得更加完善细致、切实可行,为下位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供给更多的立法依据,便于基层和一线执法的操作性更强、措施更有力。最后,在提交的书面立法建议的附录中,他详细列举了18条有助于证明草案条款合法性的上位法依据。杨春磊教授的发言得到了司法厅、公安厅领导和高校同行的高度肯定,认为其对草案内容的逐条分析认真严谨,所提建议兼具学理性和实践性,对明确草案的修改思路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据悉,立法起草过程中召开论证会是根据《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和精神,为保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草案,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