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事迹之李书华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07-04浏览次数:

李书华,女,21岁,汉族,中共党员,法学11602班班长,湖北武汉人,毕业于武汉市第十四中学。

李书华同志于2019年6月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李书华同志一直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她学习态度端正,在校期间一次性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大学必修课平均绩点3.95,最高绩点4.11,并于多个学年、学期保持着专业第一的好成绩。她兼顾学业与学生工作,于2016学年起担任法学11602班班长,至今已经是第四年。在这四年期间,她始终以最大的热情去组织班级的每一次团建活动,努力在每一次班团会上为同学们带来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并公平公正地组织班上的各项评奖评优工作,获得班级同学与学院老师的一致认可。在校期间,李书华同志曾获得“长江大学学习之星”、“长江大学三好学生”、“长江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并获“国家奖学金”、“长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法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荣誉奖励。积极培养自身法律素养,是一名合格法律人应该做的,她始终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专业实践活动,于2017学年与2018学年参与法学院组织的“12-4普法”、“送法下乡、送法入小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习”、“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与“法学院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在此过程其主动积极吸取各种经验教训,不断自我改正自我完善。在学习与工作之外,她也是一名光荣的注册中国志愿者,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志愿活动,她参与荆州市江陵县的暑期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被评为“优秀志愿者”、参与学校运动会的开幕式表演并被评为“群体活动优秀志愿者”。李书华同志于2019年开始准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已进入复试阶段。

不沉迷于过去,不安于现状,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己的竞争者,一个人只要肯踏实努力下功夫、不断超越已有的成就,那么他的世界便是有意义的。始终相信,人生百态,都是自己造的。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我命由我不由天,不要在花一样的年纪里做着七老八十的退休梦。要趁年少,去闯闯。要试着习惯优秀,少侠们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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