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我院持续做好每周四安全卫生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寝室:
南苑18#A:526,606,620,625,626,628
南苑18#B:406
南苑19#A:103,211,236,307,312,317,417,432,605,608,618
南苑19#B:420,517,526,615
不合格寝室:
南苑18#A:621(出现违规电器)
南苑18#B:204(乱置电器,衣物堆积,垃圾未清理)
南苑19#A:515(垃圾未清理)
现对优秀寝室提出表扬,希望同学们继续保持!
对不合格寝室进行通报批评!请同学们引以为戒!
学院每周将按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规使用电器、宿舍内吸烟、电瓶车电瓶放宿舍充电等情况,根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第九款,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