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我院持续做好每周四安全卫生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寝室:
南苑18#A:603,606,618,625,628
南苑18#B:217,406
南苑19#A:109,119,207,211,221,401,413
南苑19#B:605,615,625,629
不合格寝室:
南苑18#A:608(地面未扫未拖,水池污渍较多)
南苑18#B:209(物品摆放杂乱,地面未扫未拖,水池污渍较多)
现对优秀寝室提出表扬,希望同学们继续保持!
对不合格寝室进行通报批评!请同学们引以为戒!
学院每周将按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规使用电器、宿舍内吸烟、电瓶车电瓶放宿舍充电等情况,根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第九款,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