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整洁、健康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法学院持续做好每周四安全卫生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寝室:
南苑18#A:612,603,415,626,625,615
南苑18#B:406
南苑19#A:311,319,404,417,605,221,608,616
南苑19#B:629,625,615,218,517,526
不合格寝室:
南苑18#A:621(卫生间地面未扫未拖,水池污渍较多)
南苑19#A:132(衣物堆积)
南苑19#A:228(厕所未清理干净)
现对优秀寝室提出表扬,希望同学们继续保持!
对不合格寝室进行通报批评!请同学们引以为戒!
学院每周将按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违规使用电器、宿舍内吸烟、电瓶车电瓶放宿舍充电等情况,根据《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七条第九款,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