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2021-1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安排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2020-2021-1学期,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已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完毕并发布,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见附件1、2

二、工作要求

     (一)学生单位

1、研究生所在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通知选课研究生(含重修)在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

2、通知参考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开课单位

3、开课单位负责通知跟班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考试时间和地点。

4、开课单位提供考场名单和考场记录表给监考老师用于签到和记录考试情况。

5、开课单位按时做好考试命题、印刷、试题管理及保密工作,并将试题按照考场的考试人数和要求进行分装、密封、妥善保管

6、开课单位通知监考老师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安排考生有序应考。

7、考试结束,开课单位及时评阅试卷并录入成绩。

附件

1、2020-1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时间、地点、监考老师)。

2、2020-1研究生课程考场名单。

3、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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