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2-1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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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研究生的学术探索和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研究生院决定每年开展一次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申报2021年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为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参评论文作者应具有长江大学研究生学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论文的作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2.申报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实际工程应用价值,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或学位论文产生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论文条理清晰、表述准确、行文规范。

3.申报论文的作者依托学位论文发表或即将发表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能在2021年6月或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三、申报流程

1.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或者导师推荐。研究生可根据个人的课题完成情况及科研成果发表情况,自愿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学位论文不得参与后期百篇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者填写《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科研成果提交至学院。

2.学院组织审核申报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表(pdf版,命名“学号+姓名”)、《2021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学位论文申报名单》(附件2,excel版和加盖印章的电子文件pdf)、研究生科研成果材料的电子版(包括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扫描件及其它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附件1:长江大学百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度长江大学百篇优秀学位论文申报名单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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