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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徽

长江大学法学院院徽释义

长江大学法学院院徽以圆形为整体造型,融合文字、符号与色彩等简洁的视觉语言元素,将学院的学科属性、精神追求与文化特色融为一体,成为学院形象与精神的集中体现,既彰显法学的专业性,又传递开放包容、严谨创新的文化气质。

一、组成元素

院徽由以下核心部分构成:

外环文字:上方环绕“长江大学法学院”中文名称,下方环绕“Law School Of Yangtze University”英文名称,明确标识学院主体。

核心图案:中间以蓝色抽象图形为主体,结合“法”字的艺术化呈现,以“四叶草”和“手形”的抽象图形,构成视觉焦点。

色彩体系:整体采用蓝绿色调,传递学院的文化特质与学科属性。

二、内涵与寓意

院徽各元素通过象征手法,传递出学院的办学理念、学科特色与精神追求:

1. 核心图案:“法”字与抽象图形的融合

“法”字:直接点明学院的学科属性(法学),彰显“以法为基”的办学方向。

“四叶草”抽象图形呼应法学公平、正义、秩序、效率的法学核心价值,隐喻社会工作服务的珍贵价值。

“手形”抽象图形:既体现“法律之手”,象征法律的约束力与保护力,也体现“教育之手”,体现法学教育薪火相传的特质,也代表社会工作“用生命影响生命”的专业特质。

2. 色彩象征:蓝绿色调的深层寓意

蓝色:象征开放包容(办学理念)、广阔前景(发展前景),体现学院立足本土、面向世界的胸怀;同时,蓝色也代表严谨理性(学术氛围),契合法学“逻辑缜密、思辨严谨”的学科特点。

3. 整体寓意:学院精神与文化传承

院徽通过“法”字、抽象图形与色彩的结合,传递出以下核心精神:

学科属性:明确“法学”核心定位,强调法治思维、社工情怀,彰显学院在法学领域的专业性与学科特色。

精神追求:以“公平、正义、权威、理性”为核心,呼应法学“守护正义、捍卫法治”的本质使命。

文化传承:结合“长江大学”之名,既体现荆楚文化"筚路蓝缕"的开拓精神(手),又象征"法治文明"的传承(四叶草)展示学院扎根长江流域的文化底蕴,以及在法学领域“行稳致远、奔涌向前”的发展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