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本学院《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对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学院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根据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参与推免复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三)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包括录像录音),留存时间至少1年。
二、接收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35200 |
社会工作 |
三、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10月20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复试安排
1、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现场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8:15 。地点:文科大楼B区203、204、206
2、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以下三项测试均百分制)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注:建议考生准备较详细纸质材料1式5份或PPT展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七、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40%+外语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考查×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本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九、相关事项
1、体检: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2、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
3、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接受学校对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刘老师 0716-8062153
监督电话:严老师 0716-8060092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