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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1-11-05 阅读: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法学院先后成立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真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评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师生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7日
联系电话:0716-8060662
联系人:班老师
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附件:法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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