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研究生前往救助管理站调研学习

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2-12浏览次数:

(学生通讯员徐祝青)11月10日,中国民商法专业七位硕士研究生在法学系主任徐前权教授的带领下一同来到荆州市救助管理站进行调研和学习。民政部在全国 20 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荆州市救助管理站成为我省唯一试点单位。

荆州市救助管理站叶蓓站长就社会保护的概念、职能、现状进行简要的介绍,并对我国社会保护滞后的原因以及加大社会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让大家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更直观的了解。

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齐全的硬件设施,社会工作师对流浪儿童悉心照料,使我们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了直观的了解;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我真正体会到了“先救治”后“后救助”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呼吁国家尽快建立完善的未成年社会保护制度,真正体现宪法精神,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整合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

最后荆州市救助管理站叶蓓站长表示,在全国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意味着救助站的职责发生变化,从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向对未成年人生存、生活、监护、教育、发展全方位保护转变,这就需要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社会保护制度。叶站长也希望我们研究生发挥专业知识,积极探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法律法规,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长江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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