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法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长江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和要求,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免推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另设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推免复试招生专业

1、法律硕士(法学)

2、法律硕士(非法学)

3、社会工作

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在考生报到时按照学校资格审查要求,认真、严格的审查复试考生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复试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四、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1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复试通知,推免生需确认复试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复试方式

1.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现场复试;

2.外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时间

1.面试:2021928日(星期下午2:00(本校免推生)

202110月13日(星期)下午2:00(外校免试生)

2. 体检: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

、复试地点:

1.文科大楼1110(本校推免生)

2.网络远程复试(校外免试生)

、复试内容(均100分)

1.专业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建议考生准备较详细纸质材料15份或PPT展示。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百分制)×40%+外语能力测试(百分制)×30%+综合素质考察(百分)×30%;

联系方式

白老师 QQ:1242302340,咨询电话:18843100249

监督电话:老师 0716-8066605      邮箱:326277830@qq.com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法学院

2021年9月17

 

 


上一篇2021年法学院第十届团委学生会拟任干事名单公示
下一篇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