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方案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1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法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深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胜美、李华成

副组长:彭泽君、唐 飞、胡红霞

成员: 陈 欢、解国华、徐 莹、何云

三、推荐对象及名额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我院共有5个名额。法学专业共4个名额(含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社工专业共1个名额。若报名人数不足,则名额可在专业间流动。

四、推荐条件

具体按《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普通优秀推免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第1、3、5款条件方可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不受第(一)(二)款条件限制,但需同时满足以下3、4、5款条件方可申请。符合条件,又参加了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夏令营活动的学生优先。

1、第一至六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学生的前40%,(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计算);

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体育、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100分制);

3、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4、在本科阶段获得《长江大学推免生奖励分认定标准和计算办法》第一条中的任何一项重要成果;

5、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副教授联名推荐。

五、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10日下达推免通知、公示推免计划

(二)2021年9月11日制定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2021年9月11—13日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接受学生咨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前向学院学籍秘书(文科大楼1112)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2021年9月13—15日院领导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申请者进行答辩等,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长江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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