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成绩及结果公示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现将我院第一批复试成绩及结果予以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待学校审核)。

拟录取考生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办理好《长江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发我老师收。

拟录取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要充分了解我校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和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1周内,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邮寄到我老师收。

根据往年情况,存在少量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者新增招生计划,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专业需求、综合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虑,从已通过复试的考生(备选拟录取)中依次拟录取。

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41日(3天),如有疑问请向学院相关部门咨询。

学院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153
Email:312386746@qq.com

 

                                         法学院

                                     2021年3月 30

 

附件1:长江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查表

附件2:长江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

 


上一篇关于法学院202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议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长江大学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名单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