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

班级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保证2021年春季助学金如期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领款)登记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2:银行卡核对登记表》。

2.因违纪违规或休学、当兵等不在校原因需要停发2020年春季助学金请填写附件3异动报告表,同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3.学生如果要变更卡号的请填写附件4

二、再次核实2020年秋季奖助学金发放情况

2020年秋季奖助学金已经发放到位,学院也完成了领款确认。为避免漏发或错发,请没收到钱的或收到多余钱的同学及时将信息通过学院反馈给学校,以便及时调整更正。

三、材料上交要求

请于322日前上交附件2纸质版(签名手写),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

联系人:老师      电话:0716-8060254

邮箱:1225304762@qq.com

 

                                 长江大学法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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