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刘谱等1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


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刘谱1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191030日至 2019115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 0716-8060890(校党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zzb@yangtzeu.edu.cn




附:拟确定刘谱1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




中共长江大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91029






法律(法学)FZ171 刘谱

法硕 (法学) QZ171 姜婷婷

法学11601 闫冠宇

法学11602 艾能源

法学11603 燕立

社工11602 曹忠旺

法学11701 申晓燕

法学11702 李银辉

法学11702 肖妮

法学11703 邵钰琪

社工11701 陈俊杰

社工11702 刘佩莹

法学11803 方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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